丰县法院以公开促公正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
作者:鹿海彬 发布时间:2008-01-10 浏览次数:722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积极引导审判人员正确处理审判权与诉讼权的关系,形成了以规范促公开,以公开促公正的有效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
一是立案服务承诺,维护当事人的告诉权。严格规范立案审查操作要求,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求在七日内立案,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在立案大厅的显著位置,将当事人申请立案的程序和步骤,需要填写提交的材料,新的《诉讼费交纳办法》予以公示,并设置明显标志,指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确保当事人的诉讼知情权、参与权,正确地行使诉讼权利。
二是庭审信息公开,维护当事人的知情权。在法院网站设立开庭公告栏目,每周公布一次案件的开庭信息;在审判大楼内设置电子显示屏,将当天开庭的每个案件的案由、主审法官、当事人、开庭时间等向社会公开,使群众能在开庭前充分了解该院开庭信息;同时,全面告知诉讼当事人在立案、保全、庭审、执行等阶段的权利义务和诉讼风险,促使他们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三是裁判文书公开,维护当事人的监督权。在法院网设立裁判文书专栏,对刑事裁判文书和民事、行政裁判文书在网上进行公开。对全部案件实行档案电子化,在法院内网建立裁判文书数据库,并在立案大厅内设置档案服务柜台,当事人凭身份证可到该院查询提供裁判文书,自觉接受当事人监督。
四是落实执行公开,维护当事人的参与权。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定期限,以避免当事人因超期申请强制执行而导致实体权利得不到保护;对法院办理的重大执行案件或者社会关注的案件,向社会公布执行工作的程序,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和划拨被执行人财产的情况;对执行工作中处理和拍卖财产,向社会公开其拍卖和变价过程;对法院正在办理的执行案件,让当事人了解案件执行的进展情况,维护当事人的参与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