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将2008年定为队伍作风建设年
作者:刘翠颖 发布时间:2008-01-10 浏览次数:584
本网徐州讯:为了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铜山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将2008年定为法院队伍作风建设年。
通过作风建设力争达到:进一步树立坚定的政治信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公正司法,高效司法,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保持清正廉洁,确保队伍不出现因不廉洁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问题;强化业务素质,实现审判质效全面提高,在全市法院领先;注重司法礼仪,约束业外活动,法官形象进一步提高;求实务实,雷厉风行,各项工作的执行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通过坚持不懈的作风建设,来适应新时期审判工作的需要,树立起公正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