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多年来,镇江法院督查联络工作在全省法院有影响、有位置,2006年被评为全省法院代表联络工作先进集体。2007年,中院坚持多形式、多渠道积极推进督查联络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中院制定的《关于开展邀请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工作的意见》引起省法院领导的关注,并被最高法院信息转发,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佩佑对此还专门作出批示。

一是法官与代表结对联络工作富有成效。2007年,市中院以贯彻落实《监督法》为契机,确定了39名法官与驻镇的39名全国、省、市人大代表结对联络,并要求辖区法院广泛开展法官与代表结对联络活动,从而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关心、支持。2007年,市中院开展结对联络活动27次/117人次。

二是代表旁听评议案件庭审活动有声有色。选择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邀请代表参加旁听,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代表的评议意见。代表评议意见汇总后,逐一梳理、逐一落实、逐一反馈。2007年,全市法院共邀请代表旁听评议案件115次/634人次,案件类型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代表旁听案件当庭宣判率达85.29%,代表对案件评议意见优秀率达83.78%。

三是代表建议、来信办理工作实现四个百分百。坚持“一把手”院长批阅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进一步完善了人大代表建议、来信的登记、审批、交办、催办、结案、报告的工作程序。2007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来信55件,并做到了登记、审批、答复、满意四个百分百。

另外,通过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给人大代表寄送《镇江法院工作通报》,订阅《人民法院报》、《江苏法制报》等多种形式,增进人大代表理解,赢得人大代表支持,为宣传法院工作,展示良好形象,优化司法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