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法院三项举措强化联络工作
作者:吕祝华 发布时间:2011-02-25 浏览次数:296
如皋法院始终把联络工作作为主动接受监督、争取理解支持的重要途径,创新方式,规范流程,健全机制,积极改进和拓宽人大代表监督渠道。
创新方式,促进联络工作的常态化。注重搭建平台,每季向人大代表寄发《审判工作通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听庭评议,有计划地开展“集中走访月”、“代表视察座谈月”“代表意见反馈月”等系列活动,着力实现从关门办理向开门办理、被动办理向主动办理、答复型办理向落实型办理的“三转变”和集中见面与分散见面、办中见面与办后见面、请进来与走出去的“三结合”。
规范流程,强化工作运转的高效性。进一步规范领导批办、部门承办、形成答复意见、答复代表等工作程序,明确各业务部门的分管领导对代表关注案件和涉代表案件办理工作负有领导、督促和协调的职责,并将其纳入各级岗位目标考核,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受理时有告知,办理过程中有汇报,办理结束后报结果。
健全机制,提升人大代表的满意度。强化代表关注案件的办理机制。在依法办理案件的前提下,加强沟通联系,加快办理进度,对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通知相关人大代表参加旁听;落实代表关注案件的审限告知制度。代表关注案件确需延长审限、执行期限的,承办部门在审限届满前如实向人大代表说明情况,同时明确办理时限;强化代表关注案件的法律释明工作机制。对代表关注或涉代表案件,由分管院长或有关业务庭庭长亲自向人大代表当面说明法律依据,做好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