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七制”措施便民为民
作者:吕澄梅 周晖 发布时间:2008-01-09 浏览次数:717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模式,转变审判作风,采取了“七制”措施便民为民:
一是实行立案“窗口式”服务制。设立了立案大厅,实行收案、审查、受理、收费“一站式”便民服务,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次数。
二是实行信访接待首问责任制。由信访接待室人员专门接待来访外,凡是群众到法院来访,第一个被询问的人员首先接待,再根据情况将来访者领到有关部门解决问题,不得一推了之。
三是实行判后答疑制。民商事、行政案件审结后,当事人有疑问,审判人员应认真负责地解答。
四是实行巡回办案制。对边远地区的诉讼案件,办案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巡回审理,就地办案,方便群众,送法下乡。
五是实行案件速裁制。对事实清楚,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即解决的民事案件,实行当即受理、当即审理、当即裁判,缩短诉讼时间,降低诉讼成本。
六是实行司法救助制。对弱势群体提起诉讼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根据具体情况缓、减、免诉讼费。
七是实行民调指导制。指导民调组织调处民间纠纷,依法维护合法的民调协议。采取多种方式培训基层调解组织人员、人民陪审员;有针对性地以案讲法,这对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了党委、政府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