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淮阴法院注重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保护,把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作为一项重要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新时期审判机关拥军优属的新路子。该院从实际出发,建立了维护军人合法权益合议庭,自该合议庭成立以来,共受理各类涉军案件28件,审结28件,有力地保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该院在审理涉军案件时,坚持“三优先”原则:

一是优先立案。对符合起诉条件的涉军案件,一律当天受理,当天送达诉讼文书,当天排定开庭日期,当天将诉讼材料移交合议庭。如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立案时便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迄今对家庭困难的军属实行减、缓、免交诉讼和执行费用共计5.8万元。

二是优先审理。合议庭根据立案庭排定的开庭日期,及时对案件进行审理,快审快结。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切实加强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在平等保护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忧军人军属之所忧,急军人军属之所急,帮军人军属之所需,把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特别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将调解贯穿于审判活动的全过程,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摆事实、讲法律,努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情绪,积极促使当事人和解息诉,既把涉军案件办成“铁案”,又着力化解军民矛盾,促进军民团结。在审结的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6件涉军案件全部做到案结事了,密切了军政军民关系,有力地维护了军队和地方的稳定。

三是优先执行。该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军案件予以优先执行,有效地保障了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实现。立案的17件涉军执行案件, 15件执行到位,2件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