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近期,惠山法院针对一起特殊的违法建筑强制执行案件因案制宜,灵活执法,执行前周密部署、充分准备,执行中联动配合、确保安全,执行后积极疏导、细致善后,使连续进行6天的强制拆除未发生任何意外,一起矛盾易激化的案件得到稳妥解决。

200610月,被执行人虞某某获悉本村即将建路拆迁,在未取得规划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坐落在堰桥街道某社区的原二层楼房加盖了总面积达435平方米的三层楼房。20073月底,原无锡市惠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虞某某在规定的时期内自觉拆除违法建筑。虞某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后区政府经审查作出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同年8月,城管部门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经非诉行政审查后作出依法准予执行的裁定。9月底,行政裁定生效后此案移交该院执行局执行。

此案系无锡市城管部门首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社会影响较大,且涉案房屋面积大,合法建筑和违法建筑附加在一起,强行拆除中稍有不慎,房屋极易倒塌,将损害到合法建筑。同时,虞某某坚持以其加盖房屋是因为离婚后无房居住,且为建造加盖部分房屋已用去几十万元,现没有工作经济十分困难为由拒不履行,还多次向执行人员扬言,谁拆除房屋就与谁拼命,情绪极不稳定。对此,该院高度重视,多管齐下开展工作:一方面,先后发出执行通知书、张贴执行公告等,并多次与街道、社区相关人员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积极敦促自履;另一方面,多次到现场实地勘测,掌握涉案房屋具体情况,研究制订拆房方案。在此基础上,制订了周密细致的执行方案,分别由法院5名执行人员和5名法警组成执行组、警务组,由街道和行政执法大队的相关人员组成拆房组、配合组,对每个小组的工作职责、任务安排都提出了详细要求和具体内容,为确保拆房不出疏漏,还明确了一名执行局副局长现场指挥,统一协调。1218,针对虞某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法院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1219,各个小组进驻拆违现场,警务组迅速建立了警戒线,将拆违现场划分为内围和外围,并清出了室内居住的人员;随后,执行组和警务组中的8名干警驻守在内围房屋外4个点,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还有4名干警驻守外围担任警戒;拆房组则切断水、电,架设临时线路,搭建脚手架和安全网,稳步实施拆除工作;配合组则负责做好现场群众工作,防止有妨害公务行为发生。此后,从每天早上的6点半一直到晚上9点半,各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未有丝毫懈怠,确保了拆违工作的顺利推进,24日违法建筑全部拆除。期间,虞某某经多方教育说服工作后也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法院遂对其提前解除司法拘留,虞某某后也在拆违现场出现,但未有任何过激行为,整个拆违过程安全有序,取得了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