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五措并举创建“学习型”法院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01-07 浏览次数:676
本网淮安讯:淮安市淮阴区法院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培育法院特色文化,提升干警综合素质,制定学习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保障机制,五措并举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
一是营造学习氛围。该院制定“创建学习型法院”活动实施方案,将创建学习型法院作为一项基本目标和促进法院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动力,纳入各部门2008年度重要岗位目标,并根据法官、书记员、司法警察、行政人员不同工作职能进行培训,有组织、分层次、全方位开展学习活动,构建学历教育与继续教育,专业教育与专题教育相结合的终身教育体系,不断提高干警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与能动性。
二是开展技能比武。该院加强开展庭审观摩活动,邀请人大、政协代表、旁听群众参与评比;开展每季度法律文书竞赛评比活动,并将最优和最差法律文书张贴公示;开展书记员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每半年对书记员庭审记录,卷宗装订等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三是开展业务交流。该院制定了调研信息宣传奖励办法,鼓励干警撰写学术论文、调研文章、信息和宣传文章,鼓励参与者,奖励成绩优异者,努力造就一批有思想、善观察、勤思考的法官,走出一条边审判、边研究、边提高的法院审判与队伍建设新路子。
四是完善学习制度。该院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十七大精神学习为重点,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为首要,以增强法官司法技能为基本。在抓好学历教育和短期业务培训的同时,重点推行业务学习季度考核制度,开展“阳光法官”塑造活动,建立案件质量分析和案件季度评查制度,以案件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检验学习效果,全面提升干警司法水平。
五是建设奖惩机制。该院建立了学习量化考评细则,将学习目标、任务完成、调研、宣传、发表获奖等次纳入对单位和个人的考核范围。实行定期检查通报制,不能完成基本学习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将有可能被取消任职定级和职务晋升资格。对通过学习而取得优异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激发法官的学习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