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案件质量是法院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近年来,东台法院高度重视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案件质量。2007年,东台法院案件质量又有新提高,全年全院上诉案件被上级法院改判发回率只有0.28%,同比下降了0.22个百分点,为盐城市基层法院最好水平。

一是加强庭长审判管理,充分发挥管理效能。为提高案件质效,东台法院在全市法院最早制定并实施了《庭长审判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先后建立了《审判人员案件审理进度表》和《发回改判瑕疵案件情况表》等审判管理文档,每季度在全院公布。庭长每季度在全庭会议上进行案件质效讲评,并定期以庭务会等形式通报案件质量情况,提出解决措施。

二是加强对各审理庭的指导和监督。每季度向全院实名公布发改案件情况,并及时通过审管通报等形式分析典型发改案件。对有发改案件的审理庭,及时与庭长及全庭人员交换意见,面对面指出问题。对审判实践中发现的一些疑难问题或者需要统一裁判标准的共性问题,及时向上级法院请示后以会议等形式提请审理庭注意。

三是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审判业务水平。针对新法不断出台、人案矛盾突出的问题,坚持周末学习日制度,由院或各庭组织学习研讨新的法律、司法解释和有关会议精神,研讨审判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聘请专家讲解最新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及有关审判业务信息。

四是加强对案件汇报、讨论质量的监督和管理。明确庭务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案件汇报做到当事人诉讼请求、证据、事实、争议焦点、承办人或合议庭意见、提交讨论的问题等完整清楚,准确把握提交讨论的重点问题,提高案件讨论的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