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倡议书让我们更加了解了法院工作,更有利于我们当事人矛盾解决,不伤和气。”来到宿豫法院起诉借贷纠纷的王某告诉记者。宿豫法院自2010年以来,针对当事人对法院调解程序不熟悉、对调解工作不理解的实际情况,通过立案、送达时随案发放“调解倡议书”的方式,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截至今年五月份,宿豫法院共发送调解倡议书1.4万份,案件调解、撤诉率由52.46%提升到60.18%,主动要求调解、庭外调解的案件越来越多,调解倡议书的教育、引导作用逐渐显现。

 

“随案发送调解倡议书是我院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涉诉矛盾纠纷化解的一项新举措。要让老百信接受调解、配合调解,就要让他们了解调解对他们有哪些好处,怎样调解才能达成调解协议,这就是我们调解倡议书要告诉他们的。”宿豫法院院长苏良波在谈到发送调解倡议书的初衷时这样告诉记者。

 

20114月份,宿豫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张老汉将自己的两个儿子张大、张二告上了法庭。张大、张二在领取开庭传票时法院均给他们发送了调解倡议书。张二看过倡议书,和法官说:“我父亲起诉赡养不是目的,主要是因为我们家房子被拆迁了,我和哥哥都想要这笔拆迁费,法官如果能把这个问题解决好,赡养案子就能解决好,我请求法院给我们调解,彻底解决我们之间的矛盾。”赡养纠纷和拆迁费纠纷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如果机械判决是很难在同一案中解决,这样的判决治标不治本,法律效果也不理想。承办法官找来张老汉和兄弟二人,就拆迁款分配以及赡养费支付进行一揽子调解,最终在真情和亲情的感召下,兄弟、父子握手言和。调解后张大说:“为了拆迁款我也准备起诉张二,现在通过调解一起解决了,还是调解好。”

 

调解倡议书内容旨在倡导调解解决纠纷的四大优势:首先调解“方式灵活”优势,调解不限当事人双方必须同时到庭、不限地点调解、不限诉讼范围限制;其次调解“节约成本”优势,既减少了当事人经济成本、时间成本,也减少了当事人诉累;第三调解“效果最佳”优势,倡议书强调了调解能够实现“案结事了”,有利于睦邻友好,社会和谐;第四调解“程序”简便优势,只要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可以随时和承办法官联系,且启动程序方便,不受举证、答辩期限制约,能快速解决纠纷。

 

“以前俺们对法院调解不懂,现在知道调解书和判决书效果一样,比等判决还快,这种解决矛盾方式挺好。”刚拿到调解书的陈某笑盈盈的走出了法院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