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为加强和改进全市法院队伍工作作风,有效规范司法行为,2007年,南通中院按照“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条上督察、块上监督”的要求,制定了《法官行为督察暂行规定》,成立了由纪检监察部门会同行政装备处、法警支队等部门组成的督察队,每人配发制式督察员证,并由中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任督察队队长,直接隶属院党组领导。

一年来,督察队以铁的心肠、铁的手腕、铁的纪律每天对干警考勤、在岗、着装仪容、工作态度等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及时通报;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工作时间在岗情况与业余时间进娱乐场所情况相结合、突击检查与日常监督相结合等方法对两级法院进行明查暗访,每次明查暗访情况均书面记载,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每月向院党组汇报一次明查暗访情况并通报全市法院;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举报奖励制度,对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乱纪问题,一经查实,从严处理;对违反禁酒令、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上班迟到早退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迁就。2007全年共发布6期《明查暗访情况通报》,有一名干警因酒后涉足娱乐场所滋事受到辞退处理。有多名干警因违纪受到督察,被通报点名批评,年终考核被扣除单位相应分值。现在,全市法院进一步形成了自觉遵守制度,勤奋工作的正气,使法院队伍作风有了显著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