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积极寻求便民利民有效举措,以审判和执行工作的重点,以切实为农民谋利益为着力点,采取“四不断”妥善处理涉农案促社会和谐。

一是不断充实法庭力量。法庭是审理涉农案件的一线力量,是为新农村服务的前沿阵地,该院坚持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充实一线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高效原则、把优秀干警调配充实到人民法庭一线工作,为建设新农村提供人力保障。

 二是不断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力度。将调解理念贯穿于各个不同诉讼阶段的审判全过程,抓住有利调解时机,适时加入“温情调解”、“冷处理”、“热效应”等多种调解方式,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

三是不断更新涉农案件执行理念 。该院切实把与农村生产、农民生活相关的案件以及影响民营企业发展和拖欠农民工报酬案件作为重点优先执行,同时在执行过程中注重执行方式的变通,以说服教育执行方式为主,以强制执行方式为辅,除特殊案件外,一律采取“软”执行方式,有效避免矛盾的恶性循环。

四是不断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该院选择农村易发或有影响的案件,到村庄和案发地公开审理、以案说法等方式,提高村民的法制观念、增强农民维权意识,使广大公民进一步了解司法环境、熟悉审判流程和法院工作,弘扬法治观念,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