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1-02-25 浏览次数:11417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1年1月12日在崇川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院长 陈 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崇川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工作回顾
2010年,我院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和关心帮助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六届九次、十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司法社会化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多项工作跃居全省法院前列。先后受邀参加最高法院“能动司法论坛”、全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工作会议并作交流发言。被评为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矛盾化解先进集体、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年有52人次受到上级表彰。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区委“决胜十一五,率先现代化”工作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8236件(含旧存473件),审(执)结7971件,结案率96.78%,一线审判业务人员人均结案183.02件。
(一)调判结合力促案结事了。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扎实开展调解工作,全年受理民商事案件5183件,审结4930件,案件标的额超过9亿元,调撤率81.74%。广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全面推行民商事案件“窗口化”、“法庭化”运作,诉前调解范围进一步扩大。全年诉前调解纠纷2427件,成功化解2117件,调解成功率87.23%。充分发挥类案专业化审理优势,观音山法庭负责专业审理交通事故案件的同时,积极参与、配合交警部门开展调解工作,采用多种手段,促使20多起重大死亡事故赔偿纠纷于诉前成功化解。注重矛盾化解研判工作,认真分析群体性事件的特点,适时提前介入调解,努力降低管理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注重典型个案的引导作用,以生效判决为示范,逐案开展调解工作,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先后成功化解130多名业主诉某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案、多名教师诉某幼儿园劳动争议案等群体性纠纷13起。
(二)宽严相济力保社会稳定。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受理刑事案件517件,审结508件。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严惩黑社会性质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黄涉毒犯罪,努力为辖区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感。依法从快从重审理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督办的黄辉等十三名被告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对各被告人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十六年的有期徒刑,严厉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审理好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案件的同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好党员干部旁听庭审工作,扩大职务犯罪庭审教育警示功能,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此外,还借鉴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经验,积极开展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工作,尽力保护被害人的民事法律权益。加强与对口业务部门的沟通,积极配合公安、检察机关工作,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
(三)稳步推进执行工作。注重凝聚社会力量,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攻克“执行难”。全年执结案件2385件,执行标的额到位率87.31%。自中央政法委与最高法院组织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以来,我院清理历年累积可恢复执行案件832件。紧紧依靠党委政法委办好大案难案,新疆维吾尔族人麦麦提与彭某、孙某返还财产执行案,标的额达628万元。当事人麦麦提聚集新疆少数民族数十人,多次在省委、省政府上访,情绪较为激烈,造成一定社会影响。我院在接到省高院指定执行任务后,及时成立专案组,认真研判案情,全面排查被执行人财产,先后十多次向省委政法委和有关部门汇报,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使案件圆满执结,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避免了恶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用好银法联动执行机制,将参与联动执行的银行,由年初的10家扩充到15家,全年运用该机制查询、冻结被执行人财产3700多万元,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和执行效果。用好社区联动执行力量,在区委的领导下,两次召开全区联动执行大会,进一步完善了覆盖全区107个社区的联动执行网络。在社区干部的协助下,全年查找被执行人72人,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近2000万元。2010年我院被市委政法委、市中院评为全市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集体。
(四)扎实推进信访工作。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信访部门、街道社区的大力支持,集中治理涉诉信访、行政申诉上访难题专项活动成效明显,全年纳入中央机关、省级机关交办的重点案件16件、纳入省高院集中交办的信访案件103件全部化解。注重源头预防,推行立案风险评估,在立案阶段,根据当事人的情况,将案件分为正常、偏执、投诉、上访四个级别,提醒案件承办人注意防范信访事件。院庭长会办常态化,确定每周五上午由一名院领导和三名庭室负责人共同接待来访人,全年接待521人次。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现场予以办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落实责任人处理并交督查办公室督办。积极参与全省法院“万起案件评查”专项活动,对被查案件做到逐案调卷、专人评查,自觉纠正案件瑕疵,主动排查信访隐患。全面加强司法安全工作,配备安检设备,增加安保力量,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干警人身安全。
二、拓展司法空间,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取得新成效
近年来,我院不断更新司法理念,在2008年的走近司法、2009年的和谐司法基础上,2010年我们进一步确立了司法社会化工作思路,积极参与和促进社会管理创新。
(一)全面推进诉调对接,提升管理创新水平。在区综治办牵头、协调下,与区司法局、大调解中心联合成立了区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全区进一步加强和深化诉调对接工作的机制,并出台文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新模式,初步实现了法院诉前调解与大调解的一体化运作,全年委托调解、邀请协助调解纠纷500多件。加强与消费者协会、工会、妇联等组织的横向联系,进一步推动行业调解纵深发展。在法院内部设立社会工作办公室,负责诉调对接的扎口管理、内外协调、指导培训,有力促进了对接工作的规范运作,提升了对接效能。全年审查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22件,确认率100%;参与培训人民调解员400多人次、指导调解200多件次,编发全区诉调对接工作简报8期,诉调对接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被省高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探索法院与社会互动路径。一年来,我院不断延伸审判职能,能动促进社会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社会化工作机制,挂职街道政法副书记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作,法院与街道之间的工作交流更加畅通。以“百千万心连心”活动为契机,推行法官联系社区工作机制,全区107个社区均有法官挂钩,法官与社区无缝对接网络初步构建。不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全年开展巡回审判135件次,较好地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积极效果。钟秀巡回法庭在钟秀街道11个社区全部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形成“巡回调解、办案到村”的审判新机制;与钟秀派出所、城东工商所开展“庭所共建”,推进“无讼社区”试点工作。今年该街道80%以上的家事纠纷在社区得以化解,城东、新桥和校北3个社区实现了“无讼社区”目标。大力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先后就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向保险协会发出电动自行车试点保险的建议;就商品房销售格式合同存在的问题,向房地产企业发出完善合同文本的建议;就精神病人社会管理问题,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及医疗机构发出规范治疗的建议。全年共发送司法建议76份,得到了积极回应。认真落实司法利民惠民举措,南通港法庭依托虹桥法制公园,与街道联合开设“虹桥周末法庭”,将居民的“家务事”解决在“家门口”。法庭聘请22名市民陪审员旁听庭审、协助调解,并增设互动程序,听取广大市民意见,不断提升群众民主意识和自治能力。创新搭建民意沟通平台,与南通人民广播电台联办《刘宇说法--崇川法院在线》栏目,每周五下午安排两名干警通过电波推介法院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全年播出42期,上线干警84人。
(三)坚持源头预防,助推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非诉审查和诉讼案件148件,审结145件。主城区的区域特点,更加要求法院通过行政审判促进社会管理工作。在行政审判中,我院特别注重源头预防,努力钝化官民矛盾,力促辖区和谐发展。孙洪兵等35人诉市规划局行政许可案,涉及全市整体规划及我区首个城中村改造。我院审判人员认真研判案情,找准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解方案,多次邀请相关组织和人员参与协调,反复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和解,既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维护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争议进行类案分析,形成典型案例和法官意见,编写《崇川法院行政审判白皮书》并发送至相关部门,提示行政执法重点问题。有关领导十分重视,亲自批示要求各行政机关认真研究并加以落实。此外,我院还注重主动服务政府法治建设,全年召开房屋拆迁、劳动保障等专题座谈、研讨会8次,开展行政法律业务培训200多人次。
(四)关爱特殊人群,打造少年审判品牌。充分发挥少年审判职能,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继续采用圆桌审判、法官寄语、跟踪回访等举措,真诚感化失足未成年人。想方设法为外来未成年缓刑犯联系“爱心企业”,落实帮教人员。积极参与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活动,先后到南通师专、南通农院等院校举办法制讲座12场,受教育学生两万多人。与学田街道“知心奶奶”结对共建,法官与“知心奶奶”互聘为法律指导员和特邀关护员,共同开展“青少年普法夏令营”系列活动,丰富了青少年暑期社会实践内容;通过为社区“家长法制夜校”授课、给区属教育机构负责人作校园伤害法律问题讲座等形式,努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环境。《人民法院报》多次对上述特色工作进行了报道。
三、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公正廉洁司法取得新成效
一年来,我院紧密联系队伍建设实际,进一步加强干警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公仆意识,坚持公正廉洁司法,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加强司法能力和司法作风建设。以建设学习型法院、学习型党组织为切入点,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做好审判、执行、调解、管理等工作的业务技能。注重与法律院校的学术交流,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共同发展。一方面,每月邀请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知名院校教授,来院讲授法学、社会学知识,提升干警综合素养。另一方面,法院领导和资深法官应邀兼任上海交大、南通大学等院校硕士生导师或兼职教授。认真贯彻最高法院新修订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法官行为规范》,努力树立法官良好的职业形象。注重典型引路,以开展向陈燕萍同志学习活动为契机,邀请媒体组团采访观音山法庭张正辉法官,大力宣传其年办案422件的先进事迹;开展“优秀合议庭、优秀审判员”评比活动,不断激发干警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
(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在坚持宽以待警的同时,继续开展自查自纠、警示教育、座谈回访等活动,通报存在问题,严肃查处整改,把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改进工作的动力,将为人民司法的承诺落到实处。把“五个严禁”内容、举报电话和投诉信箱印发给诉讼当事人,出台干警外出办案规范性文件,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三同”现象,将公正司法的承诺落到实处。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廉政监察员制度和干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活动,推行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制度。认真组织干警学习《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廉政风险节点防控机制,将廉洁司法的承诺落到实处。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汇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2010年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我院就该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题汇报。针对常委会审议意见,先后召开党组会和推进会,认真进行部署落实。通过举办法庭开放日,邀请人大代表、社会监督员等来院听取汇报、旁听庭审、座谈评议,努力推进司法公开。设立督查办公室,落实专人办理人大提案、建议意见和群众来信,切实增强联络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年召开人大代表座谈会18次,办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16件,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52人次,走访人大代表56人次。
各位代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是法院不断发展和进步的有力保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关心、爱护、理解、支持我院工作的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和进步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人民法院工作正面临着一系列新的挑战,维护社会稳定和服务发展大局的责任更加重大,化解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带来的矛盾纠纷的任务更加艰巨。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在司法理念、司法能力和工作作风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不相适应的地方,少数法官未能准确把握调解优先原则,涉诉矛盾化解的规律有待进一步探索;少数庭室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主动性不够,司法社会化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个别法官“坐堂问案”的工作方式没有完全转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解决。
2011年主要工作安排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实现“率先现代化、再造新崇川”宏伟目标的关键之年。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能动司法理念,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年”活动为抓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努力为辖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围绕这一思路,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坚持能动司法,在服务大局上取得新进展。紧扣全区“十二五”规划,准确把握能动司法深刻内涵,加强形势分析研判,自觉服务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裁判指引作用,加强投资者权益保护,引导资本向新兴产业转移,助推我区产业升级政策目标的顺利实现。设立企业“法制指导员”,不断丰富法官进企业活动内容,全力服务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保障、支持和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紧贴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设立产业转型纠纷巡回法庭,妥善审理企业设立、兼并等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促进现代产业体系的发展。
(二)坚持和谐司法,在纠纷化解上取得新进展。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逐步建成一站式服务体系,让更多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司法服务。认真落实《人民调解法》,全面加强对调解组织的指导,扎实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第一时间;因地制宜增设巡回审判法庭,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第一地点;完善干警挂职街道和法官联系社区机制,将更多的纠纷化解在第一环节。积极扶持民间调解组织,推进法院附设调解工作室建设;借鉴企业管理方法,试行民商事审判、执行工作项目化运作,建立健全新的考核机制。办好典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建立案例指导制度,把好法律文书出口关,发挥好裁判的引领作用。
(三)坚持为民司法,在管理创新上取得新发展。按照全区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用优质高效的审判执行工作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总结司法社会化工作经验,固化、优化现有做法,努力打造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品牌。继续坚持严打方针,加大对黑恶势力、两抢一盗、毒品等恶性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维护辖区安全和社会稳定,为长安崇川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开展司法救助,采取经济补偿、困难资助等办法,合理解决刑事被害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凸显司法人文关怀。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少年审判各项工作,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执行政策之间的关系,妥善协调社会利益冲突。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创新执行威慑机制,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院庭长会办接待、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制度,切实解决当事人的合理诉求。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管理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弥补社会管理漏洞。
(四)坚持廉洁司法,在队伍建设上取得新发展。扎实开展建党90周年主题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重读红色经典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从思想深处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当法官、为谁服务等问题。扎实推进“两大体系建设”,大力弘扬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干警思想道德水平。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关系,确保广大法官自觉做到公正廉洁司法。切实推进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三同步”建设,进一步提升司法透明度。扎实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大力宣传正面典型,营造奋发图强、积极向上的浓厚氛围。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网络舆情监控机制,努力营造法院科学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定期召开人大代表、企业代表、律师代表座谈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建议意见,凝聚创新源泉,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面临的任务更加繁重,肩负的责任更加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求真务实,为加快实现“率先现代化、再造新崇川”宏伟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一:相关用语说明
★三项重点工作:即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
★司法社会化:主要内容是通过司法公开,不断加强法院与社会的沟通,不断提高为人民司法的水平;通过司法权有条件的让渡、合作,让更多的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矛盾的解决;通过能动司法,整合现有司法资源,推动社会法治进程。
★走近司法:该主题活动由社会大调查、庭审大评议、便民举措大创新等内容组成,其目的是畅通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渠道,努力让司法贴近人民,让人民走近司法,通过打造服务型、务实型、廉洁型法院,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和谐司法: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运用和谐的司法方法,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不断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近年来,我院先后成立诉前调解窗口、和谐司法服务中心等调解机构,使更多的矛盾纠纷得以及时调解,确保了案结事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廉洁司法庭前公开承诺制度:即法官在开庭、调解和听证前,向当事人和旁听人员宣读,将依照事实和法律,公平、公正地处理案件,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和任何款物,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
附件二:“司法社会化”活动大事记
★2010年2月21日,陈勇院长在新年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司法社会化工作思路,全力推动“三项重点工作”。
★2010年3月12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邵旭军副书记视察我院,听取司法社会化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
★2010年3月12日,我院与南通电台新闻频率(FM97.0)合办的《刘宇说法--崇川法院在线》栏目正式开播,陈勇院长率先走进直播间与广大听众交流。
★2010年3月27日,由我院主办、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协办的“诉调对接与司法社会化”交流研讨会成功召开。
★2010年4月16日,《人民法院报》刊载《南通崇川“三步”走出司法社会化道路》,介绍我院司法社会化工作情况。
★2010年4月26日,中央政法委王其江副秘书长、中办督察室江晓平督察专员率领中央督察组一行莅临我院检查指导工作,听取司法社会化工作汇报。
★2010年5月8日,《求是》杂志张晓林总编视察我院诉讼服务中心。
★2010年12月14日,《人民法院报》刊载《崇川--“周末法庭”群众鼓掌叫好》,高度评价我院和虹桥街道共同举办的“虹桥周末法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