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法院三项举措助推“诚信江苏”建设
作者:王丁维 发布时间:2008-01-03 浏览次数:609
本网苏州讯:为进一步落实省高院《关于为建设诚信江苏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吴江法院出台三项举措,助推“诚信江苏”的建设。
立足审判维护诚信。依法公正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坚决抵制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等犯罪案件,营造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加大对金融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依法审理用人单位逃避、分散劳动法律责任的不诚信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对于在商品房买卖、各类动产买卖中严重背离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给予制裁,最大限度地维护诚信守约方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实经营。
加强宣传促进诚信。充分发挥司法裁判和司法宣传的导向功能,坚持立案公开、审判和听证公开、裁判结果公开、执行公开,全面提高司法透明度,以公开促公正。积极参与辖区内社区、企业、学校的普法活动,加大与当地媒体的合作,通过创办《法治吴江》等栏目以案说法,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宣传,强化公民的诚信意识。
强化自律示范诚信。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加强审判管理和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矛盾,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实现司法公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不断增强纠纷解决的公正性。深入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狠抓新“六条禁令”等各项廉政制度的贯彻执行,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不正之风,不断加强法院自身的诚信建设,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