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无锡市北塘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从法院少年审判工作着手,努力探索法院+社会的审判、帮教模式。2009年以来,该院未成年刑事案件被告人无1件上诉,未成年人普遍服刑期间表现较好,释放人员和非监禁刑人员无1人再犯罪或有违法行为。

 

加强审前调查。该院对每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均要求居住地社区做出社区表现审前调查评估报告,每个被告人家长均填写未成年人身心情况表格,对每个未成年人被告人发放、填写心理测试卷,同时法官庭前提审被告人,走访社区、家庭、学校,便于充分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环境,分析涉罪原因。

 

遵守和缓原则审判。该院少年审判实行圆桌审判,并且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女法官、资深少年审判法官、社区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组成固定合议庭,从硬件设施、人员配置等方面营造适合未成年被告人的环境。不管其开庭时是否年满十八周岁,均邀请其近亲属到庭参加法庭教育。同时,还邀请老师、其他家属、同学等各方人员从各个角度进行法庭教育。

 

加强刑事和解。对符合刑事和解范围的案件尽力开展刑事和解工作,通过被告人与被害方的沟通,刑事和解的叙说程序,使被告人直观、充分认识到自己行为给他人带来的伤害,同时由被告人通过道歉、悔过、赔偿等手段,取得被害方的谅解和社会的宽恕,避免打上“罪犯烙印”,从内心重建回归社会的信心。

 

判决时加入教育内容。该院除坚持原有的通过量刑辩论对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这一方法外,还在对未成年人宣判时,利用判决领刑的关键时间点,根据其犯罪的背景、原因等情况,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总结性的法庭教育并指引其重新树立人生目标。宣判时,该院还邀请未成年人的家人、朋友、老师、社工志愿者、社区五老等与其经常接触的人员配合法庭进行判后教育,真正做到“寓教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