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法院多措并举提升司法鉴定对外委托案件质效
作者:华继权 发布时间:2011-11-30 浏览次数:288
宝应法院不断探索内部管理新机制,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提升对外委托鉴定案件的质效。
快速明确鉴定机构。立案后及时通知当事人到鉴定科协商选择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通过摇号方式确定鉴定机构,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按,明确鉴定机构,使案件尽早对外委托,避免因邮寄通知书面而耽误周期。
定期进行案件分析。对未结案逐一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点及具体措施,对超过二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科长督办,对超过三个月以上未结案件由分管院长领导亲自挂帅督办,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案。
主动进行沟通联系。鉴定科主动向各业务庭(局)反馈鉴定中的问题,鉴定机构完成鉴定后,及时将鉴定结论移送业务庭(局);对疑难复杂案件,督办人及时召集鉴定机构、双方当事人及承办人共同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