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纠纷 法官烈日进村实地勘测
作者:赵玲 何逸 发布时间:2016-06-20 浏览次数:989
6月的江南已经进入盛夏时节,15日中午,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张渚法庭的法官顶着烈日来到张渚镇善卷村,对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进行实地勘测,为有效化解双方纠纷打下基础。
据原告金某称,2006年4月3日,其与善卷村村民孙某签订一份梅果园整体出让合同,买断孙某所栽50年以上梅子树680棵。同年,其对买断红梅经嫁接、培植、养护,每棵价值4500元左右。2013年10月,因善卷村将栽种红梅树地块转包给沈某开发水库,沈某擅自雇用大型推土机将名贵红梅树大面积摧毁,后经清点,实际被毁20公分以上红梅树189棵,价值约80万元。金某向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各责任人支付赔偿款45万元。
“法官顶着大太阳还来这边测量,真是辛苦了。”当事人感慨地说。
图为法官对认真测量被损毁后的树桩径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