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上午,江苏省射阳县人民法院耦耕法庭法官驱车赶往20多公里外的临海田地,现场察看、丈量争议土地,当场化解土地承包权经营纠纷。

  原告赵某承包村组2亩土地,几年前,被告吴某打算养蟹,双方协商以别处1.4亩土地临时调换使用。因土地升值,吴某不养蟹,且将原告土地租赁给他人,原告提出异议,双方就此发生纠纷,一直未达成共识,赵某诉至耦耕法庭。

  在当事人的带领下,承办法官步行前往争议土地,与村干部一同勘验土地,确定界址。法官现场绘制勘验草图,组织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同意待本季大麦收获结束后(6月15日前)将土地交由原告赵某种植。

  图为法官与村干部现场丈量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