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少年为一包香烟而“舞刀耍棒”
作者:王蕊 发布时间:2016-06-06 浏览次数:510
16岁被看作是人生的花季,纯真浪漫,无忧无虑,本应在校园里笃信好学,求知若渴,而花季少年付某却为了一包香烟伙同他人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而最终获刑,不禁令人唏嘘感叹。
付某来自云南,未读完职高就离家独自到宁波打工,没有文化又无技术只能四处打零工,挣钱不多却又迷恋网络,小小年纪还染上了烟瘾,入不敷出是经常的事。刚开始,付某对生活没有太高要求,有得吃有得玩就可以了,一个人倒也逍遥自在。自从结识老乡刘某后,付某的一切都在悄然变化着。在付某眼里,刘某出手阔绰、为人仗义,舍得为自己花钱,是自己的“好哥哥”。2015年12月份,付某在刘某的劝说下一起来到金坛发展,刘某还介绍他认识了另外一个朋友张某。“放心吧,跟着我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在金坛没人敢欺负你”,张某的话让付某不禁想起了古惑仔电影里的情景,顿时满腔豪义之情。此后三人吃住同行,俨然影视剧中的好兄弟。
2016年1月份,付某又跟随刘某、张某(另案处理)来到一家网吧上网,三人还分享了同一包香烟,没一会儿,一包烟就见了底。“那边有个小伙子,你去跟他要点钱买包烟”,张某指着网吧的一个小伙子对付某说道,“要是他不给怎么办”?“那你就打他”,本来有所迟疑的付某听到张某的话后,信心爆棚,同时也想在大哥面前表现一番,便走上前去向小伙子(本案受害人杨某)索要香烟钱。索要未果,付某与杨某发生言语冲突进而殴打起来,刘某和张某也加入其中,甚至将杨某拖至网吧门口继续殴打,随后还逼迫杨某联系其父母到场。杨某父母赶到现场后,刘某要求杨某父母带他们三人到医院治疗并予以经济赔偿,遭到对方拒绝后,双方继又发生肢体冲突,张某先是连续对杨某母亲掴了几耳光,后伙同付某、刘某用事先准备好的自来水管对杨某父亲进行殴打,刘某甚至还用水果刀将杨某母亲背部刺伤。后经鉴定,杨某及杨某母亲所受之伤均属轻微伤。
庭审之中,付某悔罪态度较好,多次表示自己原本想着要包香烟钱就好,没想到把事情闹大,希望法庭给其机会改正。金坛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某伙同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对其可宣告缓刑,故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决之后,付某已到一家工厂打工,在法院的回访中,付某表示一定会谨慎交友,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