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上午,钱某在路过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想咨询一些情况,走进诉讼服务中心,却发现立案窗口前挤满了人。准备离开的钱某突然发现了值班律师。了解情况后,江苏天哲(淮安)律师事务所孟令峰律师认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由淮安仲裁委解决”,建议其到仲裁委申请仲裁。

  到法院来没找到法官就满意而去,这要得益于淮安法院与司法局联合推出的律师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该制度自去年5月份开始实施,9月份全面开展。全市57家律所490名律师进行网上注册,每周二上午,注册律师到全市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固定位置轮流值班,为来访来诉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文书代写、诉讼引导等法律服务,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协助法院对诉讼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等。这项举措不仅仅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称赞,在法官、律师等群体中也备受好评,成为了淮安法院诉讼服务的重要“拼板”。

  律师:有助于提升能力、体现价值

  淮安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律师值班处都张贴着告知,强调值班律师的服务完全免费服务,不得以法律援助的名义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收取钱物,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对此,淮安律师协会会长罗岸伟说:“这些规定为这项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进驻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更能实现律师个人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社会价值,有利于提升律师队伍的整体形象。”

  “这个月我来值班3次,每次都接待十几人次,有刑事、有民事的、有商事的,有一审、二审也有申请再审的,有取保候审的,有申请执行的,可以说涉及面很广,对律师的业务能力很有帮助。”天哲(淮安)律师事务所王凤霞律师翻着登记本向笔者陈述。

  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王苏则谈起了自己在值班过程中特殊的收获。2015年12月23日,王苏在值班的时候被刘老汉的哭诉弄得眼圈发红。刘老汉今年八十多岁了,身体也不好,唯一的儿子不但对其不管不问,还经常责问刘老汉不将拆迁款给自己。王苏留下老人的联系方式,安慰说:“老人家您放心,法律会为你撑腰的。”随后,王苏把刘老汉的情况向法律援助中心反映,替他申报了法律援助并自愿帮助他参与诉讼。王苏坦言:“尽管从中没有获得金钱方面的报酬,但是我感觉到了自身的价值和这个职业的荣光。”

  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与法院零距离接触,也让值班律师对法院工作状态有了更多更直观的了解,并从中汲取有用的营养。

  “人太多了,法官太忙了。”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钱平平用两个“太”形容自己在诉讼服务中心看到了场景,“法官真的是连喝口水的时间都没有。”

  江苏引航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陈莹在值班中接待了这样一位当事人。2008年,当事人经法院判决与丈夫离婚,现再婚登记时却发现当时的离婚判决书找不到了,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到法院寻求办法。时过八年,期间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挂牌成立,主审法官从清河区人民法院调任到至开发区法院。陈莹向法院反映了这一情况,没想到主审法官立即联系了清河法院档案室根据复印件案号查询,核实情况属实后给其补办了相关手续,并专门附上一张纸条给当事人:法院判决书性质与离婚证一致,请妥善保管。

  陈莹在实习心得中写道:“这件事情让我看到了一名法官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以及对办案法官终身负责制的坚定践行,作为律师,我应学习之,对经手的每个案件尽责;同时,也让我对法院繁杂工作内容有了切身体会,从思想上更能理解法官工作。”

  法院:打通了一个释法答疑的渠道

  “我起诉政府,法院竟然给我一份盖着政府大章的文件让我签收,上面全部都是对我诉状的反驳,我觉得法院已经完全站在政府一边了。”3月29日,汪老先生坐在淮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律师张磊的对面,又气又急地说。

  张磊律师拿起一看,发现这其实是政府的答辩状,汪老先生显然是看到有政府大章就慌了神,先入为主地认为法院会偏袒政府。张磊耐心地解释答辩状的作用,并随手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了另外一份政府出具的答辩状给他看,劝说汪老先生做好应诉准备,实事求是地回答法庭相关问题即可。汪老先生渐渐平静了下来,主动在送达文书确认书上签字。

  江苏天哲(淮安)律师事务所裘郑清律师也曾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时遇到过这种情况。当事人陈述完案情,盯着裘郑清问:“我就想请你告诉我,到底有没有这项规定?是不是法院故意骗我的?”裘郑清律师听完案情,认真翻看了下当事人带来的材料,说:“最高院对此有规定,你的这种情况确实不符合赔偿条件。”听完这话,这名为此事多次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吵大闹的当事人点点头离开了,从此息诉服判。

  清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刘姚根向记者讲述了去年12月承办的一起案件,张某最终撤回了对某海鲜馆的合同纠纷起诉。在领取裁定书的时候,张某对法官说:“你们做的和值班律师说的基本一致,看来没问题。”

  这些事例的发生,让淮安的法官和律师都深深感受到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的作用。

  “淮安法院一直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不能忘了法律共同体的律师群体。事实证明,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可以快速有效地化解一些矛盾纠纷。”淮安中院立案庭副庭长王娟说。

  “这项工作提供了另外一条道路,在已经产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很可能听不进去法院工作人员的解释,这个时候我们作为第三方的意见就格外有说服力。”江苏群汇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桂前律师如是说。

  群众:能提供最渴求的司法服务

  “当事人到法院来最想得到的、最需要得到的还是法律方面的服务,从这一点讲,引入律师进驻诉讼服务中心从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入手。”淮安中院副院长赵文从群众角度解读了这一举措的意义。

  “第一次引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应写明全称并注明简称……”5月24日,淮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律师为甘某一份申请再审申请书进行了近半个小时的修改,详细地提出了修改意见。甘某表示很满意,他对笔者说:“这要是找律师专门咨询,肯定要花不少钱。”

  “想打官司的时候,有人劝我找律师问问,有人劝我直接到法院来咨询,结果法院有律师值班,我一次做两件事,既找了法院,又问了律师。”来自淮阴区的王某颇有些得意,完全没有了刚发生纠纷时候的焦虑和沮丧。

  清河区的刘女士有心提起离婚诉讼,在法院转了几圈后却到了值班律师处咨询:“到了法院后还是有些犹豫要不要打官司,看到值班律师就先来问问情况,这种家庭纠纷我还是想低调些。”

  “听听律师的解释,发觉自己只是由于官司打输了有点受挫感,心里平静多了。”徐某拿到败诉的判决书后找值班律师倾诉,意外地发现这里成为不良情绪的稀释地。

  据淮安中院立案庭庭长郑华介绍,将根据这段时间的情况反馈,继续完善律师到诉讼服务中心值班制度。下一步,淮安中院将进一步完善相关硬件建设,全力打造诉讼服务、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速裁、诉调对接、涉诉信访、司法辅助等七位一体的诉讼服务平台,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律师工作站”,届时将给律师值班创造更好的硬件环境;增加值班时间,逐步实现每个工作日都有律师在诉讼服务中心值班,使得这项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扩大值班律师的工作范畴,结合“周二院长接访日”工作,让律师更多地参与信访化解等工作。

     图为诉讼服务中心,身穿红马甲的值班律师指导当事人写诉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