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是假币,仍用来买东西,钱没花多少,最终却被判刑又罚款,真是赔了夫人又这兵。张家港法院于5月25日公开开庭对该起非法持有使用假币案进行审理。

  今年3月,在张家港打工的小徐最近手头有些紧,于是便向朋友购买了些假币。虽然从来没有做过类似的事,但小徐并不慌张,认为被发现可能性不大。抱着这种心态,小徐便大大方方地花起了这比钱。一天下午,小徐来到菜场,问一个老头分别拿2张20元的假币买了8元的烤鱿鱼和地瓜,收到了32元的真币找零。尝到甜头后,小徐准备去其他地方再买点东西,岂料刚走没多久,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大喊:“你回来,把钱还给我!”,小徐听到喊声,撒腿就跑。这时,恰逢巡逻民警经过,见一名老头追着小伙子,民警便将小徐当场抓获,随后对其进行询问。

  经鉴定发现,小徐身上持有和使用的206张20元面额的人民币共计4120元均系假币。

  小徐被张家港法院最终以上述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法官提醒:假币当真钱用总是让人防不胜防,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掉入不法分子的圈套,因此为避免这种情况,建议有条件的商家配一台验钞机,或在平时提高对真假钱币的区分,这样不管骗子有多少花招都可以见招拆招,使自身利益不会受损。市民也应知道,使用和持有假币是违法行为,一旦触碰红线,法律的制裁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