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男友竟是已婚 不光骗感情还偷钱
作者:杨萌 发布时间:2016-05-30 浏览次数:538
被热恋的男友偷了钱,报案后发现还是个已婚男,当事人方小姐颇觉哭笑不得。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审结了此案,被告人赵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一年多前,24岁的方小姐在网上认识了男子赵某,赵某深情款款、能说会道,方小姐很快坠入了爱河,两人不久便确认了恋爱关系从网络“奔现”了,由于方小姐住在苏州,而赵某则在无锡工作,热恋中赵某常在方小姐家中留宿。
一日,方小姐办理相关银行业务时发现,自己的某张银行卡的查询使用电话号码居然被改成男友赵某的号码了,她再一查余额,发现整整两万元不翼而飞。方小姐想到自己曾在“真心话大冒险”中把自己的银行卡密码透露给过赵某,根据银行流水更是回忆起钱被转账的那天她曾出去买饭只带了零钱没拿钱包,而赵某一个人在家午睡。因此方小姐怀疑是赵某乘她不备偷取了两万元,在和赵某对质过程中,赵某承认了自己的干姐姐沈某做生意缺点钱向他借而自己手头有点紧,才动了歪脑筋,在两人同房时趁着方小姐出去买饭,拿了方小姐的卡在楼下ATM机上偷偷转出两万元。赵某苦苦哀求希望方小姐念在两个人的感情的份上原谅他,不要报警。方小姐心软了,同意让赵某补一张欠条并尽快还款,就当偷卡转账这件事没发生过。赵某当即补了借条,等赵某走后,方小姐细看借条才发现赵某写的是“赵某借予方小姐人民币20000”,这个欠条反倒是方小姐欠了赵某的钱了!
方小姐一怒报警,赵某归案后对偷了女友方小姐的卡并转走两万元的事实供认不讳,在赵某的家属对方小姐的退赔过程中,方小姐惊讶地发现声称单身未婚的赵某竟然已经已婚已育,而他口中关系很好的干姐姐沈某实为他的妻子。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法官说法:赵某偷窃女友方小姐的情形适用不适用于“亲属相盗”呢?承办法官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而本案中,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之间亦非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关系,相反,被告人赵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与被害人进行其所谓的男女朋友关系的交往,并利用交往过程中获悉的被害人的银行卡密码等条件,实施有预谋、分步骤的盗窃,其和被害人之间的所谓男女朋友关系相悖于该司法解释之所以规定对“亲属相盗”的行为进行从宽处罚的意旨,自然不能参照该解释的规定对被告人赵某予以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