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上午,宝应法院氾水法庭走进氾水镇便民服务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以身边人,发生在身边的事开展巡回审判,结合巡回审判开展法制宣传,以案释法,以开庭审理真实案例的形式,零距离开展法制宣传。氾水镇各村居60余人参加旁听。

  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系因被告苏某某在驾驶电动车行驶过程中与前方步行的原告姜某某发生碰撞所起,事故致原告姜某某颅脑损伤,被告在垫付了近10万元的医疗费后,双方因后续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发生纠纷,遂诉至法院。法庭上,经原被告双方当庭诉辩,法官及时归纳无争议事实及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向旁听人员展示了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随后,氾水法庭庭长杨爱成针对近年来法庭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逐年增长的现状,结合具体案例向在座的旁听人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宣传,引导旁听人员树立文明出行的安全意识。

  巡回审判的开展受到了辖区群众的普遍好评,氾水镇红旗居委会大学生村官李文静说:“这是我第一次现场观摩庭审,真切地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也意识到具备交通安全意识是多么重要的一件事,此次庭审观摩既让我增长了法律知识,也增加了安全出行的意识,收获很大。”

  宝应法院党组成员、专职审委会委员程坚介绍,氾水法庭一直以来都十分重视巡回审判工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氾水法庭将继续完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加大赴基层一线开庭审理案件并现场开展法治宣传的工作力度,努力将优质高效司法送到田间地头和群众家门口,在切实减轻当事人讼累的同时,拓展司法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