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宝应法院刑庭法官走进安宜镇安民社区,对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进行巡回审判,并邀请安宜镇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劳动保障部门代表20余人参与旁听。

  2009年3月,被告人徐某燕、张某军以徐某燕名义投资成立某工艺礼品厂,二人共同负责经营。2013年,徐某燕、张某军因经营不善陷入困境,拖欠39名职工工资10万余元。随后,徐某燕、张某军弃厂逃匿。2013年10月,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工艺礼品厂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该厂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因徐某燕、张某军在指定期限内仍未支付拖欠的职工工资,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案发后,被告人徐某燕、张某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交代了上述犯罪事实,并全部付清所欠职工劳动报酬。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燕、张某军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终判决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相明针对恶意欠薪问题进行了释法,警示企业、企业主及个人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按合同、守法律,及时兑现职工工资;接到政府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的指令后,更须按规定支付,妄图以逃匿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恶意欠薪行为,终究难逃法网,同时也提醒被拖欠工资的劳动者要主动依法维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宝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汪强介绍,宝应法院一直以来都很重视巡回审判工作。今年,县委将巡回审判工作纳入法治宝应建设“六件实事”,此举为法院进一步推进巡回审判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宝应法院将着力加大巡回审判力度,丰富巡回审判内容,拓展巡回审判形式,让老百姓充分参与到巡回审判当中,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提升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