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不成变毁容 无证美容店“翻”了
作者:季金龙 胡海匣 罗珊雪 发布时间:2016-05-19 浏览次数:468
不具备相关资质也敢开美容院,结果让人美容变毁容,日前建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样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徐某某在别人的眼中是一个十足十的美女,但徐某某却总是嫌弃自己的脸有一点婴儿肥,鼻子不够高挺。2015年7月份,徐某某瞒着家人花费5万元,在建湖县某美容院进行面部整容手术,在鼻骨处注射玻尿酸,并在脸颊打了瘦脸针。
谁知该手术非但没有达到徐某某预期的整容效果,更给其带来无尽的痛苦。术后徐某某脸颊凹陷,额部青筋外突明显。徐某某身心受创,不敢出门,无颜上班。
愤怒的徐某某到该美容院进行质问时才发现其根本不具备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资质。徐某某遂一纸诉状将该美容院的老板王某告到法院,要求王某承担医疗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2万元。
建湖法院受理该案后,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被告王某主动退还徐某某手术费用5万元,并赔偿徐某某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