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近年来,南通中院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坚定不渝地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永恒的价值追求,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认真分析立案、审判、执行、日常管理等环节,采取五项措施优化资源配置,努力为当事人减轻诉讼负担。

一是出台《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二十条实施意见》。为了切实贯彻 “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法院的各项工作中,去年,该院出台《服务经济建设大局二十条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有效解决涉诉纠纷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法院各部门的工作任务,使法院的各项主动贴近群众,更好地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随着社会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逐年上升,为了有效化解纠纷、维护地方稳定、为南通的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该院与市政法委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实施意见》,将诉讼调解与社会纠纷大调解两种纠纷解决机制相互衔接,利用人民调解这一化解民间纠纷的有效手段,使许多人民内部矛盾解决在非诉阶段,从而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三是履行告知义务,在立案时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因诉讼不当、举证不能、超期举证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时告知;对被执行人因无履行能力难以查找可能造成的执行风险告知申请人,避免申请人因对风险责任缺乏正确认识而扩大经济损失。

四是积极开展审前调解工作,提高审判效率,避免重复开庭。该院要求审判人员与书记员在庭前要详细阅读案卷,制作书面庭审提纲,认真分析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并全面查阅相关法律。力求做到开庭简捷,不重复。在审前准备过程中通过积极开展审前调解工作,将大部分纠纷争取在这一程序中化解,避免进入庭审程序,减轻当事人讼累,提高诉讼效率。   

五是健全信访机制,缓解审判压力。该院历来重视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了“院长接待制”、“信访档案制”、“初访接待制”等制度,并强化措施,抓好“初访”、“重访”、“下访”等信访工作的各环节。通过向信访人宣讲有关法律,告知法律后果,使有些纠纷得到化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缓解了审判压力,降低了诉讼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