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邳州法院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降低诉讼成本,收到良好效果。 

一、利用司法优势,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加强对基层组织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调解能力,及时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二、正确行使释明权,减少诉讼风险。在立案时,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风险,对当事人在诉讼中因诉讼不当、举证不能、超期举证等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及时告知,帮助当事人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 

三、送达调解建议书,促进庭前调解。送达人员在送达诉讼文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邳州市人民法院庭前调解建议书》,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使当事人能够认识到相应的法律后果,从而促使双方自愿进行庭前调解,提高诉讼效率。

四、依法缓、减、免诉讼费。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领取救济金的下岗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和国家规定的优抚对象,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养老金、劳动报酬等方面的案件,依法减收、免收、缓收诉讼费。

五、完善“三制”,减少诉累。进一步完善“院长接待制”、“信访档案制”、“初访接待制”制度,通过“三制”向信访人员宣传法律知识,告知正确行使权利的方法和途经,化解矛盾,减少当事人的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