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近年来,响水法院牢固确立改革、创新和进取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探索提升审判管理水平的新路径,逐步构建以审判质量效率评估指标体系为主导,以案件流程管理、质效动态监控、干警业绩考评、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违法审判和差错责任追究为主要手段的新型综合性审判管理体系。

一是立足求真务实,科学构建符合审判管理工作规律的组织体系。调顺管理机构。2003年省院7号文件下发后,该院在响水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大力关心支持下,于2005年初,在盐城市法院率先成立审判管理办公室,从全院抽调数名骨干专职从事审判管理工作。整合管理职能。将原设在审判监督庭、立案庭、办公室、政治处等相关部门的审判管理职能全面整合,统一由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质效数据统计、指标分析通报、法官业务能力考评、审判业绩考评、诉讼事务导诉服务、审判委员会日常工作等17项职能。明确管理方式。一是建立审管办与各相关部门的审判信息收集、分析、反馈、建议和督促机制。依托院局域网和广域网,每月由审管办对各庭案件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通报,确保案件信息输入、报送准确、及时和全面。二是建立上下联动的审判管理网络。除明确分管领导和各庭局主要负责人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外,在各业务部门还设有一名审判管理联络员从事审判管理工作。三是建立法官业绩管理数据库。院审管办按月、季、年对法官及各审判业务部门的案件质量效率指标数据通过微机排名。政治处每月将审管办量化的法官业绩分值,形成电子和纸质业绩档案,从而为审判管理与法官审判业绩考评的对接奠定了基础。

二是创新制度落实机制,全面构建提升审判质效管理水平的运行体系。健全科学全面的制度体系,实行以制管理。紧紧围绕审判管理和法官业绩考评这两条主线,制定、完善8大类89项规章制度,形成《响水县人民法院规章制度汇编》。各类制度层层递进,环环相扣,使包括审判管理工作在内的各项管理工作得以规范、顺畅运行。健全审判质效指标体系,强化质量评估。根据现有审判质效指标反映效率和效果指标多,而反映审判质量指标偏少的情况,该院在去年增设了一庭结案率的基础上,今年又新增了执行中止率、执行终结率、立案差错率、案件质量(评查)差错率和法律文书优秀率等五项反映审判质量方面的考量指标,进一步强化全院干警的质量意识。健全落实审判质效管理运行体系,提升质效水平。一是建立每日一报和结案审核批准制度。审判人员每日将案件审理和报结信息按规定网上录入、传输到审管办;审管办及时核查,凡不符合结案要求的,一律不予报结、归档。二是建立审执流程预警机制。把紧案件流程节点,重点突出对批准延长审限、中止、中断、暂停计算审限案件的审限管理。特别加强了对诉讼外调解案件的审限跟踪监管,有效防止隐形超审限情况的发生。三是建立法官业务能力每月每季考评制度。开展优秀法律文书、化解疑难复杂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案件、优秀合议庭和独任庭大家评活动。审管办设专人对全院上月报结案件质量进行评查、考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通知纠正,并每季进行通报。同时,由院督察组每月抽查已由审管办评查的30件案件,对案件评查质量进行再监督。五是建立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围绕案件质量差错的追究、审判行为失当的处理,细化差错责任追究办法,加大差错问责力度。

四是凸显绩效运用,积极构建与业绩考评工作要求相对接的评价体系。在构建量化评价机制上突出绩效评价。研究出台了《考评办法》及各个职位的《考评细则》,将法官评价指标分为:威望评价、业绩评价、能力评价、行为评价四个方面的指标。指标权重的确定,主要依据考评目标与价值取向。在设定考评组织职能上注重分权制衡。按照威望、业绩、能力、行为四个方面的指标规定考评部门的职责。政治处、监察室负责威望、行为方面分值的量分与核定;办公室负责调研成果分值的量分与核定;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审判业绩、业务能力分值的量分与核定,最后将考评结果按积分报政治处汇总。考评办再对各部门及干警个人的加分、扣分情况逐项进行核实确认后向全院反馈、公示,针对干警提出的异议再核查确认,最后经考评委员会研究确定考核结果,并归入干警个人业绩档案。在推行导向价值机制上彰显激励鞭策。该院在指标相对“钢化”的前提下,注重“柔性”管理,以加分奖励为主,将考核所得分作为对部门、干警进行奖惩、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并将考评结果与干警个人的政治、经济利益直接挂钩,激励法官按照指标导向积极努力,从而使审判管理、绩效考核有效转化成法官自我追求公正与效率的强大内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