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创新审判管理与科学发展联动机制
作者:陈宁怡 发布时间:2011-11-29 浏览次数:279
今年以来,响水法院将审判管理与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把全院干警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其主要做法:
审判管理与科学细化管理相结合。审管办针对案件审判和执行流程中立案、审理、宣判、执行等每一个节点进行细化,严格简转普、审限变更、报结案审批程序,建立有效的立案、审判管理协调配合机制,采取审管办、分管院长、院长三级提示、催办、督办机制,实现案件审理高质量、高效率的统一。
案件质量评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审管办对上诉案件、发回改判案件、上级机关交办督办案件、当事人久诉不息案件、代表委员及新闻媒体关注案件等实行专项评查,并将评查结果按章评分,纳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作为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承办法官有过错、应当承担责任的根据差错责任大小报请审委会决定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提升争先创优意识与强化组织相结合。审管办统一组织“四项”案件清理、执行清案、审判人员庭审能力考评、审判质效指标点评会等各项活动,并全程跟踪、督促,院党组及时召开部门负责人会议,对专项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交流、通报,审管办及时上网通报,并予以及时提示。
健全审判管理制度与思想解放相结合。该院今年以来围绕“公正、高效、廉洁、为民”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审判管理制度,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