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加强业务指导提高诉调对接效果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7-12-27 浏览次数:656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不断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处理纠纷的技巧和能力,从而使诉调对接工作达到良好效果。
一是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将诉调对接工作融入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职能,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邻里纠纷、婚姻家庭、赡养等诉讼案件,现行委托基层调解组织调解,以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是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指导。建立与人民调解组织联络制度,举办指导人民调解法律知识讲座,选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担任社区、镇村民调组织的业务指导员,参加民调组织例会及疑难案件分析会,以强化基层民调人员的法律知识素养和规范操作程序。
三是组织调解员旁听开庭,选择典型案例组织观摩庭审。通过让调解员旁听开庭,设身处地地感受法庭调解,学习法官的调解技巧,并针对庭审中争议的焦点在庭审后展开交流。
四是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在开展巡回审判或审理相邻关系纠纷、赡养纠纷等涉及群众生活和农村道德风俗的案件中,各人民法庭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同时,对人民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协议案件,由法庭的法官进行评阅,切实帮助人民调解员提高调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