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十项措施加强维护稳定工作
作者:刘龙 发布时间:2007-12-26 浏览次数:886
本网徐州讯:2007年将尽,邳州法院为了站好最后一班岗,维护稳定工作,特制定十项措施加强保障稳定工作。
第一,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的意识,自觉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目标,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依法裁决的同时尽量加大调解力度,坚决克服“就案办案、一判了之”的错误办案倾向。
第三,及时发现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积极进行疏导、化解矛盾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层报庭、院领导,对一时不能处置的,应制定相应的预案,将责任落实到人。
第四,对重大、疑难、有矛盾激化苗头的案件,裁判前要及时向合议庭成员、庭、院领导全面汇报案件情况。
第五,院、庭各级领导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加强检查和指导,对问题突出的案件,要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对疑难复杂的案件,要及时组织研究,并提交审委会讨论;对难以解决,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处理的案件,及时向中院和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
第六,加强排查和稳控工作,增强敏锐性,提高发现问题和控制事态发展的能力,认真对本部门的案件进行梳理,逐案排查案件的不稳定因素,及时研究解决。
第七,认真批阅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建立起群众来信来访跟踪督办和反馈制度,对各部门办理信访的情况及时督促检查,逐件上报结果,以督办和检查促落实。
第八,有效做好接访处置工作,信访办、办公室、法警队等一线窗口单位遇来访群众均不得推诿、扯皮,及时通知相关业务庭在第一时间进行接待,接访事宜未了,接访人员不得离开接待现场。
第九,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对因工作脱节发生问题的,追究相关部门人员责任,对重大案件宣判、执行、保全时制定预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第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精心,办案不认真,接待不负责,处置不恰当,导致矛盾激化、酿成群体性事件、进京非正常访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该院全体干警认真执行十条措施,确保法院的工作顺利进行,为维护百姓利益,创造一方平安作出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