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法院三厂法庭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作者:王宏 发布时间:2007-12-26 浏览次数:873
本网南通讯:今年以来,海门市法院三厂人民法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和谐司法理念,积极创新调解方法,不断强化调解力度,有效缓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农村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今年该庭共审结案件1099件,其中调解结案665件,经过调解当事人撤诉的297件,调解撤诉率达到87.53%。该庭调解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一、庭长带头引领调解。为了激发全庭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的热情,该庭庭长率先垂范,今年审结的94件案件中,调解或经过调解以撤诉方式解决的案件为92件,调解撤诉率达到96.84%,充分调动了全庭法官开展调解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二、庭前先行开展调解。该庭对法律关系清楚、事实争议不大、法律责任比较明确、争议财产确实存在、当事人有调解意向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于庭前先行开展调解工作,通过风险提示和法律释明,使大量矛盾纠纷在庭前化解。
三、庭中积极推进调解。在庭审中,通过向双方当事人明示调解与判决两种结案方式的风险和利弊,积极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充分利用基层组织、民调组织和人民陪审员熟悉情况等有利因素,有效地推进调解工作开展。
四、讲究方法促成调解。该庭在总结以往民事案件调解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摸索、创新了换脸叠加法、冷热交替处理法、综合借力法、案例对比法等十多种调解方法,将情、法、理融入到调解全过程,尽最大可能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