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
作者:曹川 发布时间:2007-12-25 浏览次数:803
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探索司法救助新途径,大力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设立特殊立案窗口。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尤其是涉及农村五保户、妇女、儿童、未成年人、残疾人、进城务工人员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和劳动报酬等诉讼案件,设立特殊立案窗口。
二是开通“绿色通道”。在对无钱委托的当事人争取法律援助的前提下,对司法救助的案件实行三统、四优,即: 统一立案,统一审理,统一执行;优先受理、优先采取保全措施、优先实施救助(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全免)、优先执行。对身患疾病,行走不便或交通不便的特困当事人实行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执行。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诉累。
三是倡导人文关怀。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的,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建立保障机制,倡导司法文明和人文关怀。如遇被执行人外出、下落不明、或确无履行能力等法定中止或法定终结等情形,该院将实行人文关怀,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便弱势群体的生命权及健康权得到有效保障。对下岗失业以及其他经济困难的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依法中止或终结执行。对多个申请执行人中的特困群体,在分配执行款物时适当优先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