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谢谢法官叔叔为我要来了学费,这次我又能和其他小朋友一起上学了”。12月24日,申请人王某带着其12岁的儿子从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手中领到了前夫拖欠三年的子女抚养费,孩子高兴得说出上面的话。新沂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执结了这件拖延三年的老案。
2002年3月张某与前妻王某离婚时,同意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800元,但从2004年8月以后张某一直以种种理由拒绝支付。后王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通过调查得知,张某常年在外地承包工程,在苏州有两处房产、多辆汽车,但执行干警到苏州相关部门查询,张某以上财产均以现在妻子夏某名义登记,张某居无定所以图躲避执行,我院采取三次执行措施均未果。王某在2003年由于单位破产下岗在家,每月仅靠其帮人干点零活三四百元生活,孩子上学费用一直没有交齐。每当看到娘俩期盼的眼神,执行干警都感到肩上有万斤重担,而该案也被列为执行局头项大案,承办干警立下军令状限期执结。
12月23日晚8时许,新沂法院执行局值班干警的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在外多年的被执行人张某回到新沂,住在市区一家宾馆,第二天一早就要回苏州。此次为了慎重起见,执行干警决定兵分两路,一路在张某所居住宾馆外围布控,一路迅速来到公安机关,通过信息查询系统查询当晚该宾馆入住情况,但通过查询该宾馆登记信息上没有张某姓名,但发现该宾馆321、313房间是以两个苏州人名义登记的,张某极有可能在这两房间内,但为了不打草惊蛇,通过协商决定以查身份证的名义,由公安民警敲开房门。在听到是民警查验身份证后,张某果然没有戒心,将房门打开,当见到民警身后的执行法官时,张某目瞪口呆,12月24日,在被拘留的第二天,张某哥哥将30000余元抚养费送到法院,并由其担保,保证以后每月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