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新沂法院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意义,整合资源、创新载体、发挥优势,积极构建实现人民调解与司法裁判良性互动的工作新机制。

一是以立案接待大厅为平台探索构建纠纷分流机制。该院以立案接待大厅为平台,丰富功能,创新手段,在审查当事人起诉时,注意根据纠纷性质、请求目的及当事人情绪等因素,对适合由人民调解等途径先行处理的,积极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

二是以专业化审判为平台构建纠纷行业化解机制。该院成立交通、劳动、工商、消费等专门审判组织,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沟通协作,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劳动争议、消费纠纷等集中的区域、行业设立专业性、行业性的审判合议庭暨调解指导点,实现了对行业纠纷的快速、集中、专业化调处,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良好成效。

三是以诉讼调解为平台构建效力衔接机制。该院建立人民调解协议效力的确认机制,对于人民调解过程中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不侵犯国家和集体的公共利益,不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经法院立案接待大厅分流调解的案件和法庭指导调解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制作成调解书,直接赋予其法律效力;对于单纯以金钱给付等为内容的人民调解协议,如果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依据人民调解协议,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比照督促程序对此类申请予以审查和执行,实现人民调解协议书与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效力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