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以案普法被表彰
作者:孙海雷 发布时间:2011-02-24 浏览次数:236
日前,江苏省射阳法院在全县政法工作会议上被表彰为“2010年度政法综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2010年,射阳法院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 紧紧围绕中心大局服务,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参与构建和谐稳定新农村,通过带案下乡、巡回审理农村婚姻家庭纠纷、相邻关系纠纷以及损害赔偿纠纷等传统类型案件,实现“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服务一方”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加强法制宣传力度,定期组织干警到辖区乡镇、街道联发放宣传材料,开展法制宣传,提高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此外还积极撰写调研文章和宣传信息稿件,借助媒体以案说法被《人民法院报》《法制日报》等中央级、《江苏法制报》等省级、《盐阜大众报》等市级县级媒体采用,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
从审判的案件中,选取有典型教育意义或警示意义案件,整理成文稿发往电台播出。用发生在射阳当地的案件通过广播向农村基层群众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友情提示,效果非常明显。播出的案件大多是日常生活中的矛盾纠纷,贴近实际;群众有好奇心,对发生在周围的事情愿意听也记得牢。"这是县政法委对县法院政法宣传工作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