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廉政建设重创新求实效
作者:蒋晓明 发布时间:2011-02-24 浏览次数:243
“干警立功受奖也要进行廉政诫勉谈话”,这是滨海法院创新廉政建设、着重预防腐败措施之一。
为更有效地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该院新年不断推出各种廉政新举措:
变事后监督为事先监督。修订《诫勉谈话制度》,规定干警在职务变动、立功受奖、岗位调整时均需进行诫勉谈话,先“洗脑”后上岗,先警示后任职,力求改变以往只有群众投诉、举报后才查处的被动局面。同时,对上一年明查暗访中,没有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的干警进行执纪教育;对在工作、管理中,落实不力的部门领导,进行提醒谈话,提前打“预防针”。
变个人责任为连带责任。制定符合院情的《廉洁办案规定》,组织全院干警签订廉政责任状。一方面明确廉洁自律责任制度,不断给个别“拖后腿”的干警上发条、敲警钟、促转变;另一方面强化部门领导的管理责任和连带责任。今年,凡是干警因廉洁问题被处理的,部门领导也要受处分;部门负责人违规违纪的,分管院领导连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