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响水县委、县政府按照中办发[1998]25号文件“从优确保人员经费,加倍拨付行政经费,据实安排业务经费,集中解决专项经费”的要求,不断加大法院经费保障力度,从而有力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该县对法院上缴的诉讼费等收入全额返还,办公经费及办案津贴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按月及时核拨到位,足额发放,将法院执行救助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以缓解经济困难的执行申请人的困难,解决法院办案过程中出现的棘手问题。对法院“两庭”建设、科技建设和装备建设,通过建立政法专项资金、优先安排法院国债资金项目等方式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法院基础设施建设,为审判、执行和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为加强法官职业保障,鼓励和支持干警依法公正办案,同时营造拴心留人的工作环境,法院干警应享有的岗位津贴和警衔津贴足额落实到位,支持法院为干警购置人身伤害保险,解决家庭贫困干警生活困难补助。

由于经费得到保障,该院在全市率先完成了法庭建设任务、率先建成审判综合大楼、率先实现三级法院联网,干警敬业奉献,审判质效不断提高,主要指标进入盐城全市法院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