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法院“少年犯前科消灭制”获创新奖
作者:尹晓琪 杨梅花 发布时间:2011-11-29 浏览次数:294
近日,在徐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组织的第四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中,徐州中院“少年犯前科消灭制度”荣获一等奖。
在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徐州两级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针对未成年人罪犯被贴上无形犯罪标签后,其受教育权、就业权受到限制,易产生消极心理,难以融入正常的社会生活,甚至走上重新犯罪道路的情况,经过多方多次论证,率先推行未成年人轻罪记录封存制度,截至目前,有14名未成年罪犯获得前科封存,免除了在升学、入伍、就业时的前科报告义务。
徐州中院“少年犯前科消灭制度”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去年,省人大和省政协分别组团专程来徐视察调研,对这一工作经验给予充分肯定。市委曹新平书记就此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指出:“探索很有意义,有利于帮助少年犯改过自新,重回社会,减少敌对面。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司法创新的一个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