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积极立足审判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
作者:鹿海彬 李娜 发布时间:2007-12-24 浏览次数:669
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积极参与农村社会综合治理,近期,该院与区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系列活动。了解新农村建设中的法制教育需求,为维护当地治安稳定献计献策,提供法律服务。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采取适合农民特点和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期间,在乡镇集市人口集中的地方及社村进行流动性的法律宣传,通过摆放宣传版面、向辖区农村群众发放与其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材料、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法律问题。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二是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广泛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并以平安建设为载体,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农村基层。深入开展“平安乡镇”、“平安村”、“平安学校”、“平安家庭”建设活动,使农村基层平安建设活动与新农村建设融为一体。活动中帮助基层组织建立有效的基层平安建设考核考评和动态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开展平安建设活动的积极性。
三是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建立人民法庭应与人民调解员联系网络,帮助人民调解员组织完善机构,制定日常工作制度;同时建立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审理的反馈制度以及案件委托调解制度;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一些单位在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使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