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在执行过程中,有的被执行人为对抗法院的执行,自已不出面,而是让年迈的老人出面进行软对抗,或在法院查封的房屋中居住,或是在法院执行车辆时,坐在车中不走。对此,我院采取四项措施,有效地解决了4起类似的案件。

一是防患于未然。在采取执行措施,特别是查封房屋、车辆、拘留被执行人前,作深入地调查和分析,摸清情况,选好地点和时机,不给被执行人(或案外人)的家中老人留有软对抗的机会。

二是及时有效地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在执行房产时,能够安排申请人看管的,及时地将空房交申请人控制和管理,以免被执行人的老人强行占房,给评估、拍卖和交付工作带来麻烦;在扣押车辆时,选择车辆外出的机会,将车辆快速扣押。

三是多做宣传说服工作。在执行过程中,凡是老人出面软抗,致执行无法有效进行的,一向周围群众做好宣传工作,讲明法院在执行哪个案件、执行的内容和相关法律的规定;二向老人的家人讲明道理和法律规定;三是邀请当地组织出面做工作,争取理解和支持。

四是控制责任人。这类案件,虽然出面的是被执行人的老人,但背后都是被执行人在策划和安排。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固定证据,特别要注意及时录音、录像。在确信执行行为无法继续进行时,要果断地调整执行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快速将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带至法院,依法进行司法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