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已进入初冬时节,但辽阔的苏北平原仍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地处黄海之畔的滨海,更是热潮涌动。经过滨海法院人众志成城的不懈努力,滨淮、八滩、正红三个人民法庭如期竣工,巍然屹立在苏北大地上。

滨海法院一直认为: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是人民法院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有效途径;是坚持走群众路线,落实司法为民的重要渠道;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滨海法院有五个人民法庭,其中有三个在建筑面积上不达标,《省高院关于“两庭两房”达标建设的通知》下发到滨海法院后,人民法庭的建设列上了议事日程。

由于滨海法院新建成办公大楼不久,所欠外债甚多,同时,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正式实施后,该院诉讼费收费下降了约70%,使得法院更加捉襟见肘,财力上已不允许再上任何新的项目。但随着盐城中院排定的全市人民法庭达标建设日程的颁布,周边阜宁、响水两县人民法庭的达标建设相继完成,压力顿时挂上每个滨海法院人的心头。知难而进还是停滞不前?疑云涌上心头,决断顿时摆在滨海法院的面前。“别的法院能做到的,我们一定也能做到,滨海法院决不后人!”豪言壮语响彻云霄,一时人人摩拳擦掌、信心百倍。

滨海法院要面对资金和土地两道关卡,当时,无论那一道都是天堑。院党组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法庭建设的支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汇报法庭建设的进展情况和法庭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法庭建设得到了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有关部门对法庭建设从工程立项到土地征用,实行一路绿灯服务。

院党组又及时向上级法院反映实际情况,请求支援,上级法院决定给予九十万元的补贴,消息传来,全院欢呼雀跃。但这仅能解燃眉之急,而不能绝后顾之忧。在困难面前,院党组没有悲观失望,怨天尤人,而是断然决定立足自身,挖掘潜力,减少开支,勒紧腰带过日子。

为此,滨海法院全院动员,号召干警从节约一张纸、一度电、一滴水做起,规范公务用车,规范接待标准,严格压缩财务支出,杜绝铺张浪费。对各部门的水电、通讯等费用,实行限额报销,把有限的资金用到法庭建设上。并对法庭建设从工程招标到预决算、给付工程款,实行阳光操作,集体会办,所有工程全部压缩在预算范围之内。

法院成立法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同志在工地上,对大到水泥混凝土的比例,小到一个螺丝钉都严格把关,确保了法庭建设资金合理使用。

对法院所有的经费开支,都必须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部门负责人证明,交会计室审核,然后按照分级审批的规定由相关的领导审批。对于法院固定资产的添置、维修、更新,大宗办公用品和易耗品的购买,开支在1000元以下的,由行政科长审批决定;开支在1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由院分管财务的副院长审批决定;开支在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由院分管财务的副院长报院长同意后审批决定;50000元以上的,由院办公会议审核决定。

制定各部门每月汽油定额包干标准,制定车辆调度审批与出门登记制度,院内大修理预算、小修理申请制度及建立车辆大修档案管理制度,定点加油制度,定点修理制度等。在规范各项制度的同时,法院还充分利用有些驾驶员的业务特长,购置了一些简单的修理工具,修建了洗车台,做到一些简单的修理和日常洗车不出门,这样大大节省了经费。

…………

细流汇集,终成江河。滨海法院正是通过各种细枝末节的节约,在几个月内为法庭建设增加了近三十万元的资金。全院干事创业的决心空前增强。

在八滩法庭建设中,为节约购买土地的资金,法院将八滩法庭三楼一层提供给八滩镇政府使用,与八滩镇政府置换土地使用权。在正红法庭的建设中,由于土地紧张,价格昂贵,院党组经研究决定购买该镇一座已有的四层建筑,加以装修改造,建成法庭,节约了一大笔资金。这让我们看出滨海法院人干事创业的智慧。

虽然各种困难仍接踵而至,但这已经挡不住滨海法院前进的步伐。在各种方法都穷尽的情况下,法庭的建设资金仍有较大的缺口,院党组断然决定:向全院干警发出自愿集资支援法庭建设的号召。一石激起千层浪,暖流在每个干警的身上传递着,大家的心已紧紧连在一起,全院干警积极响应号召,踊跃集资,短期内即筹集资金130万元,及时化解了法庭建设资金的困难,从此,法庭工程建设驶上了快车道。

“路漫漫其修远兮”,滨海法院人迈过前进中一道道沟坎,克服重重困难,三个外观造型威严庄重、沉稳大气;内部结构布局合理、设置完善的人民法庭已在苏北大地上挺直了腰。人民法庭办公场所设计科学,经济实用,处处体现体现公正、中立、权威的精神风貌。

经过八个月的内心历练,滨海法院人终于笑了,他们脸上的笑容是幸福的、是骄傲的、又是来之不易的,他们硬是凭借自己的双手,为滨海打造了“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更高层次平台,崭新的人民法庭矗立在他们的心中。回顾人民法庭的建设过程,每一个滨海法院人都会心潮澎湃、热血沸腾,那是一段令人难忘的峥嵘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