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南通讯:今年以来,江苏省海门市法院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果,着重采取四项措施在和谐执行上下功夫,努力促进“以当事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局面的形成,提高了执行案件的自动履行率和和解率。今年以来,该院共执结案件2152件,其中,通过强制执行方式执结的案件为387件,占比仅为17.98%,近八成的案件通过自动履行和和解方式结案。该院的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该院通过切实加强执行干警思想政治建设、业务能力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规范执行干警言行,加强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亲民工作作风,提高了干警依法执行水平和和谐执行能力。

二是实行执行公开制度。在执行中,公开启动执行程序,公开执行强制措施,对当事人有争议的事实和证据,公开进行听证。对当事人反映执行不力的案件,实行督办执行或交叉执行,提高执行的社会公信度。

三是创新执行协调方法。该院在执行中摸索出“案例引导法”、“谈心交流法”、“换位思考法”等一系列执行协调新方法,通过耐心细致的释法析理和教育疏导工作,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或达成和解。

四是构建执行联动机制。今年4月,成立了由47个成员单位组成的“海门市构建综合治理执行难联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针对个案情况,通过邀请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执行,使案件以和谐的方式得以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