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法院五项措施加强民生案件审理
作者:王骞 发布时间:2007-12-19 浏览次数:609
本网盐城讯:响水法院坚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加大民生案件审理力度,取得较好效果。今年来,该院审结民生案件530余件,调解撤率达75%,为妥善处理涉农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是明确民生案件范围。将婚姻家庭、继承、物业、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环境污染、医疗损害赔偿等11类案件纳入民生案件范围。
二是成立民生案件领导小组。由“一把手”院长任组长,规范考评机制,将民生案件审理指标纳入干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三是开通民生案件绿色通道。民生案件受案后,采取上门送达、当天审理的方式,启动速裁程序,对农民工起诉的劳动争议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
四是畅通民生案件执行渠道。做到尽执行程序、穷尽执行线索、穷尽执行办法,依法采取诉前保全和先予措施,切实解决民生案件执行难问题。
五是加强民生案件调解力度。民生案件全面开展诉调对接,加强与工会、妇联、民政等部门的配合,邀请特邀调解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全方位开展调解工作,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