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年初以来,大丰法院强化法官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责任意识,从源头治理入手,严格矛盾纠纷排查,强化责任追究,有效减少或避免引发新的不稳定因素,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为和谐大丰建设作出了贡献。

针对信访案件中“按下葫芦浮起瓢”的问题,该院党组与各部门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严格责任追究。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不同环节出现上访的,案件承办人为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包案,负责做好上访户的劝解、疏导、息诉工作。生效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由院长提交审委会决定再审,做到有错必纠,并对造成错案的法官予以追究。为杜绝推诿、扯皮,该院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力量,实行信访办和立案庭、监察室、信访接待员联合办公,加大对信访案件的排查和对案件承办人的责任追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