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法院“四看”调解婚姻纠纷效果好
作者:周建华 徐蕾 发布时间:2007-12-19 浏览次数:572
本网盐城讯:东台法院认真分析婚姻纠纷案件的特点,运用 “四看”促调解,取得较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审结的婚姻纠纷案件中,通过调解方式结案的占78%。
一是看婚姻存续期间的表现。婚姻存续期间的长短、对待对方的态度以及双方性格都关系到夫妻感情基础和矛盾的复杂程度。该院审判人员在审理中努力查清事实,充分考虑这些因素,运用各种调解方法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
二是看矛盾产生的原因。庭审中注重查明婚前、婚后的感情状况、矛盾的症结所在,从而作出双方婚姻是否有可能延续的初步判断,以免调解走太多的弯路。
三是看感情破裂的程度。通过对夫妻分居的具体状态、夫妻双方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置方式、对家庭的责任心以及对其子女的关心程度等具体情况的分析,判断双方感情破裂的程度,确定具体的调解方法。
四是看过错行为的性质。分析过错行为的性质,是一般的心理伤害,还是重大过错,并根据过错方的行为性质确定调解方向,同时充分行使释明权,指导受害方及时有效举证,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