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近年来,淮安市淮阴区法院的执行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多次受到上级法院和区委区政府的表彰,20073月被江苏省人事厅和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表彰为先进集体。该院的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逐年提升,今年以来执行标的到位率达93.36%,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较好的维护,也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今年以来共收到当事人送来的锦旗18面、感谢信21封。该院采取四项措施提高执行工作社会公信度,执行工作逐渐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一、坚持执行“四穷尽”,实现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院在执行工作中力求使每一起案件达到四个穷尽:一是穷尽执行程序,依法公正执行,不随意忽略、减省法定执行程序,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穷尽执行措施。针对具体案情,依法用足用全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想方设法,力争执结案件。三是穷尽财产线索。在当事人配合下,全面深入调查被执行人所有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利,努力防止有能力执行的当事人逃避执行。四是穷尽执行方法,在运用法律规定的执行措施对当事人实施常规执行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悬赏执行、限制高消费执行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

二、坚持严格规范执行,树立起法院的良好形象。该院结合上级法院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统一管理机制,执行分权制衡机制和高效执行督促机制,以规范内部管理,切实减少和避免执行乱。以确保廉洁执行为重点,加强执行队伍建设,优化队伍工作作风。一是全面执行量化考核机制,营造争先创优的竞赛氛围。该院将案件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案件执行期限、中止率等主要指标进行量化,分解到每一名执行人员,每月进行量化考核,并与岗位目标责任奖金挂钩,激化干警的工作热情。二是强化内外监督。该院针对执行岗位的特殊性,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执行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时刻绷紧每一名执行人员的“廉政弦”,设立“不愿为”的自律防线。在外部,该院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执法监督员对执行工作及执行人员进行评议,全面构建起“不能为、不敢为”的廉洁办案防线。

三、坚持文明依法执行,建立起当事人理解信任。一是积极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引导申请人正确认识执行,以及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风险。二是组织申请人尽可能参与案件执行的全过程,引导他们全面了解、监督法院执行。三是坚持执行措施、执行过程、执行结果对当事人依法公开,公正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始终保持中立、公正形象。四是依法稳妥采取强制措施,既及时果断,又做到合理合法、必须、必要。

四、坚持沟通协调宣传,打造出执行工作良好环境。一是多汇报、通报。该院坚持对执行中的重要问题、重大决策、重点案件,及时向区委、人大政府和政协汇报通报,积极争取领导机关的重视、理解和支持。二是多协调沟通。对涉及行政机关、乡镇政府、骨干企业、困难企业、当事人信访上访以及社会各界关注重点敏感案件,坚持“法制教育在先,协调在先,调处在先”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邀请有关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和界代表出面协调执行、参与执行等方式,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了解、理解和支持。三是多公开宣传。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影响恶劣的当事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等方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正义的舆论氛围和良好的执行环境。对执行效果好、当事人满意的案件以及执行法官的先进事迹,该院也通过媒体或召开集中兑现大会的形式,让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客观、公正全面地评价法院执行工作,树立人民法院的公平、正义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