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巧执农村信贷案
作者:王庆辉 发布时间:2007-12-18 浏览次数:718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针对农村信贷执行案件的特点,“四抓”并用巧执行。今年9月份以来,该院共执行农村信贷案件25件,执结标的额150余万元,为农村信贷金融机构收回不良贷款80余万元,既维护了农村信贷市场秩序,又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地区稳定。
该院结合农村信贷执行案件标的额小、涉及人员多、分布散的特点,本着和谐执行、理性执行的原则,一是抓组织领导,专门成立了农村信贷执行案件专项小组,抽调业务能力和责任心较强的执行法官专案执行,协调农村信贷执行案件中遇到的有关事宜;二是抓执前调查,对涉及农村信贷执行案件,集中列表排查,立案后及时开展案前调查,并与其他金融机构建立了信证信息联合查询制度,切实掌握被执行人的真实财产状况,区分情况,分类执行;三是抓执行中释明引导,对被执行人及时进行法律释明,宣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和后果;四是抓执后总结分析,每件农村信贷执行案件执结后,及时召开案件分析会,回访案件当事人,总结经验教训,促进了农村信贷案件的顺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