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法院民事审判注重社会效果
作者:仝安太 发布时间:2007-12-17 浏览次数:661
本网徐州讯:今年以来,睢宁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导,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以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稳定为目的,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民事纠纷案件涉及千家万户,是影响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该院在审理这类案件中,坚持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先行调解的原则,从社会效果出发,注重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效化解矛盾,使上千件民事案件以调解方式或撤诉方式解决,占总结案数的80%,该院民事审判法官以广泛宣传婚姻家庭法制宣传为重点,较好的化解了婚姻家庭矛盾。今年3月,一对刚结过婚的小夫妻因家庭矛盾闹的不可开交,女方一气之下,到法院提出离婚.民事审判人员耐心地对小两口进行教育,使男方改正了不务正业的坏习气,做起了生意,女方看到丈夫脱胎换骨跟,主动到法院提出撤诉,夫妻俩夫唱妇随,生意做的非常红火,从此她在也不为琐事生气了。
在审理涉农案件中,该院始终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的原则,及时审理和执行涉农纠纷,以维护和促进社会稳定。今年5月,该县一农民因土地承包纠纷上诉后,法庭干警们当天赶赴纠纷现场,当天调查、当天开庭、当天调解结案,避免了一场大规模集体上访案件.他们针对当前农村赡养纠纷多、难处理的特点,选择庙会时公开审理典型案件,并请电视台到现场报道,扩大社会教育面,教育广大群众,使大量的赡养纠纷得到庭外解决。
睢宁法院还特别慎重处理好群体性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今年7月审理杨某等6户农民与李某等9户农民的土地侵权一案中,及时深入农户家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使上诉人自愿撤回诉讼请求,同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有效防止类似纠纷的发生.截止目前,该院受理民事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20%,结案率始终保持在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