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探出调解新理念
作者:刘龙 发布时间:2007-12-14 浏览次数:626
本网徐州讯:邳州法院在着力抓好审判执行工作,确保案件质量稳步提高的前提下,积极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深入探索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方法、新途经、新举措,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较好地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快速健康发展。
第一,建立网络强化机制 , 促进调解组织规范运行。 该院针对辖区范围较广、矛盾纠纷常有、法官人员较缺的状况,该院组联合法庭通过采取协助乡镇建立民调组织、帮助民调组织完善规章制度等举措,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网络体系,强化和完善各项网络工作机制,有效促进了调解组织的规范运行。 同时,该院还向辖区发放二十四小事联络方式,建立情况相互通报制度,特别是针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容易造成矛盾激化或群体性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该院均及时派出法官进行指导,协助将重大苗头化解在萌芽阶段,避免纠纷的进一步扩大。
第二,挖掘亮点制定符合实际的调解思路。该院根据近年来案件的变化方式不断调整人民调解工作的思路和方法,积极挖掘出有利于人民调解工作的亮点,反复、多次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同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理解和支持,全面促进人民调解工作效能的最大发挥。例如针对离婚案件的增多,该院就专门组织民一庭及法庭的法官共同研究讨论有关离婚案件的调解有效方法。
第三,加强指导注重培训, 着力提升调解员的素质。邳州法院在加强人民法官的业务素质的同时,为了进一步做好调解工作,将矛盾在最前线就消灭掉,该院大力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素质的提高。该院负责对人民调解员业务的培训和指导,并采取法官、调解员的帮扶关系,一对一的指导和学习,让人民调解员发挥真正的人民调解的作用。
第四,加强联系争取支持 , 营造有利调解工作良好氛围。该院加强与基层司法行政部门的联系、沟通,争取其配合和支持,努力营造有利于人民调解工作的良好环境,同时联系党委、政府等有关部门与他们积极配合,并向他们通报相关的工作情况,让调解工作在多方的关心和照顾下茁壮成长。
该院在调解的过程中注重法官与调解组织的同时进步和相互帮助相互努力,寻找出了一条新的更好的调解途径,使该院的调解又步入了一个新的台阶。